排污口論證
排污許可證主要內容包括基本信息、許可事項和管理要求三方面:
一、基本信息:
(1) 排污單位名稱、地址;
(2)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3)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
(4) 發證機關、證書編號、二維碼以及排污單位的主要生產裝置、產品產能;
(5) 污染防治設施和措施、與確定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信息等。
二、許可事項:
(1)排污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
(2)排放污染物種類、許可排放濃度、許可排放量;
(3)重污染天氣或枯水期等特殊時期許可排放濃度和許可排放量。
三、管理要求:
(1)自行監測方案、臺賬記錄、執行報告等要求;
(2)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報告等的信息公開要求;
(3)企業應承擔的其他法律責任。
上述事項中,許可事項和管理要求是企業持證排污必須嚴格遵守的。確有必要改變的,應辦理排污許可證變更手續。基本信息中有關規模、地點及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如果發生重大變動,應當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相關規定履行法律義務。
▋ 服務內容
有關園區/企業《排污許可證》申領與核查,我司提供以下技術咨詢服務:
1.排污許可證申請與變更
2.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編制
3.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外部審核及整改協助
4.污染源監測信息管理共享平臺信息填報
5.環境統計數據核算與填報
6.環保稅數據核算與填報
7.排污許可證試填報(申請登記)服務
8.排污許可證申領及證后管理培訓
流程:
為了更好的提供咨詢服務,請業主提供申請材料:
(一)排污許可證申請表
(二)由排污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實際負責人簽字蓋章的《承諾書》
(三)排污單位已按照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設置排污口的情況說明
(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文號
(五)排污許可證申請前信息公開情況說明表
(六)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還應提供納污范圍、納污排污單位名單、官網布置、最終排放去向等材料
(七)本辦法實施后的新改擴建項目排污單位存在通過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的,應提供被置換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變更完成的相關材料
(八)針對申請的排污許可要求,提出有必要的整改方案
(九)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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